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

活在神同在中


作者 蒲錦昌 2008.09.14

經文: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,說「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待我」,他就生氣,把約瑟下在監裡,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。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。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,向他施恩,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。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;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。凡在約瑟手下的事,司獄一概不察,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;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。(創世記39:1-23,節錄)

約瑟的一生,充滿了起起伏伏。他生於富有的大家族,受盡父親雅各的寵愛,但卻為兄長所妒忌,被賣為奴隸。他在埃及高官波提乏手下為奴,雖為外族人,卻受重用而升為「總管」,可惜又因主母誣陷,以致身繫牢獄。他在獄中雖受囚禁,卻竟然可以自由活動,受司獄長重用再次成為「總管」,甚至與法老王的酒政、膳長成為朋友;最後還出獄為法老王解夢,官拜宰相。

其實,約瑟遇上的好些逆境,都可以叫他一蹶不振。被最親的家人出賣,可以使約瑟充滿怨恨與苦毒;被主母誣告,可以令他前途盡毀,又或一時糊塗,抵受 不了試探,犯姦淫罪,還推卸責任說是為勢所逼。究竟他有甚麼神奇力量,使他能夠走出人生低谷,不為逆境所困?

答案很簡單,因為他相信自己的一生都在神的掌管之中,都有神的同在,所以他能活出一份從容。在波提乏手下工作時,「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」(3節);在監獄中,聖經再次強調「耶和華與約瑟同在」。神從沒有離開過約瑟,不論他身處順境或逆境;因此,即使主母引誘他,他也不敢「作這大惡,得罪神」(9節)。神的同在,使他不論順逆,都不失方寸,也不敢放肆。因此,他在埃及為奴,卻像個大官;在獄中為囚,卻像個司獄。

人生在世,總會遇上或大或小的波折。或許在經濟惡劣的社會環境下,我們會失業,又或者被逼與家人分隔兩地以謀事業發展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所持守的價值觀在社會中往往是不被人認同的,有時我們因而覺得與人格格不入,甚至有種被人排擠、藐視、嘲諷的感覺。又如在男女關係極之隨便的社會風氣下,個人要持守聖經中聖潔的原則,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怎麼能夠像約瑟般活得進退有據、無愧於人亦無愧於神呢?這在乎你是否活在神的同在中,意識到祂在你左右,時刻呼吸 著神同在的氣息。如詩篇23:4所說:「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為你與我同在」。又如主耶穌對門徒的應許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28:20

默想:活在神的同在中,是值得我們窮一生之力去操練的做人基本功。

本專欄與【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文字事工】合作

本文出處:http://bible.fhl.net/food/food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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