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一書4:19 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
愛不只是一種選擇,更是一種我們生命中的DNA。曾經聽過有人說,結婚兩年之後,就用意志選擇去愛。最近我在靈修時,神給我一個啟示,愛人不只是一種選擇,而是我們生命中的DNA。當愛人是我生命中的DNA時,就不只是用意志力去選擇,而是一種驅動力、一種從神而來的自然反應。
因為有神的愛在我們裡面,所以愛人不是一種妥協,而是一種體諒,在愛人的過程當中,神的榮耀就透過我們的生命彰顯。我們能夠去愛人,是因為神先愛了我們。
今天我們能夠奉獻,是因為神先奉獻了他的兒子為我們犧牲,讓我們今天透過奉獻來釋放神在我們裡面的DNA,一種給予的生命。